一、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特地需要說明的是: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除此之外,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也可以享有繼承權,而且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遺產分配原則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酌情分得遺產權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四、遺產分割時死亡時間推定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以上就是繼承法里對于法定繼承的主要內容,希望大家重點掌握繼承人的范圍及順序以及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時間的繼承問題。
例題分析:
1、甲自書遺囑將所有遺產全部留給長子乙,并明確次子丙不能繼承。乙與丁婚后育有一女戊、一子己。后乙、丁遇車禍,死亡先后時間不能確定。甲悲痛成疾,不久去世。丁母健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甲、戊、己有權繼承乙的遺產
B.丁母有權轉繼承乙的遺產
C.戊、己、丁母有權繼承丁的遺產
D.戊和己有權代位繼承甲的遺產
【答案】ACD。解析:A項,乙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是甲、戊、己,因此,甲、戊、己有權繼承乙的遺產,正確。B項,按照法律規定。推定乙、丁同時死亡,乙丁彼此不發生繼承關系,丁不能繼承乙的遺產,所以丁母只能繼承丁的遺產,不能轉繼承乙的遺產,錯誤。C項,丁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是戊、己、丁母,因此,戊、己、丁母有權繼承丁的遺產,正確。D項,《繼承法》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正確。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CD。